各有关单位:
根据《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未成年人思想道德建设的若干意见》(中发〔2004〕8号)、《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大学生思想政治教育的意见》(中发〔2004〕16号)和《广东省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广东省省级财政专项资金管理试行办法的通知》(粤府〔2016〕86号)等文件要求,经研究,省教育厅、省财政厅将开展2017年省级学校德育资金项目申报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项目内容
(一)众智育人——基于易班平台的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提升项目。
项目概述:积极创新学校德育工作,突出时代特征,充分利用网络信息平台,凝聚各方共识,整合各方资源,聚集各方力量,实现“众智育人”。
申报对象:高校二级单位、教育部或教育厅依托高校设立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业务支持机构(基地、中心等)。
1.子项目1:高校新媒体育人功能研究。
内容:全省高校新媒体发展动态研究并撰写年度白皮书;开展高校新媒体动态排行活动。
2.子项目2:高校网络文化建设。
内容:举办第二届广东高校网络媒体展示活动;基于易班平台宣传与推广高校优秀新媒体平台;展示优秀大学生网络原创文化作品;培育10个大学生马克思主义理论学习示范社团;建设基于易班平台的 “马克思主义自主学习行动园地”。
3.子项目3:高校易班联盟及通用性“易班”轻应用建设。
内容:此项目为“众智育人”主要平台建设基础。开展首批易班建设试点高校督查,指导高校易班建设推广工作;组织高校网络思想政治教育研讨;成立广东高校易班联盟;开展易班建设试点高校骨干培训班;组织设计、研发具有通用性“易班”轻应用APP;组织易班建设研讨和线上线下体验活动。
4.子项目4:“立志、修身、博学、报国”大学生主题教育系列活动。
内容:组织“立志、修身、博学、报国”主题教育系列活动成果的征集、评审并在易班平台上展示优秀作品。系列活动共设立6个项目,项目可以是但不限于社会调查、公益活动、志愿服务、主题摄影、微电影创作大赛、歌唱比赛等形式,项目内容要求具有广泛的参与度和推广意义,申报单位自主设计项目方案(包括主题名称、活动目标、活动内容、活动过程、活动效果预估、推广条件等)。每个申报单位限报其中1个项目。
5.子项目5: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网上大讲堂。
内容:组建广东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名师网上巡讲团,基于易班平台建设“网上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大讲堂”;建设广东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名师目录,设立7个分课程名师目录;征集线上优质课程。
(二)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能力提升项目。
申报对象:高校二级单位、教育部或教育厅依托高校设立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业务支持机构(基地、中心等)。
1.子项目1:高校思想政治教育改革专项。
内容:建设高水平的广东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指导、研究、评估与咨询团队;组织高校思想政治理论课教学改革研讨及系列学术沙龙;组织实施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课题项目培训和管理,研发广东高校思想政治教育科研管理系统。
2.子项目2:高校学生事务精品项目。
内容:培育、出版、推广高校学生事务管理精品项目;开展研究生德育工作理论研究与专题培训。
3.子项目3:广东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教育管理服务工作。
内容:开展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辅导员及内派教师培训;举办第二届高校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教育论坛;建设新疆籍少数民族学生管理信息库;组织开展“爱在广东”主题教育活动。
4.子项目4: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督导。
内容:组织开展高校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与咨询督导、研讨以及广东省高校学生心理健康教育专家指导委员会换届。
5.子项目5:高校心理健康教育能力提升专项。
内容:组织高校心理健康教育理论研究及骨干培训;举办第三届广东省高校心理健康教育教师教学基本功比赛;指导大学生心理健康教育宣传普及活动。
6.子项目6: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建设专项。
内容:组织高校思想政治教育队伍培养、培训及研讨;举办高校辅导员职业能力大赛;开展高校辅导员年度人物评选。
7.子项目7:高校实践育人高端研讨。
内容:组织2017年全省高校学生工作暨实践育人研讨;。
(三)高校宣传思想引领工程建设项目。
申报对象:高校二级单位、教育部或教育厅依托高校成立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业务支持机构(基地、中心等)。
1.子项目1: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骨干培训。
内容:通过高端研修、专题研讨、热点研究、交流学习、社会实践等形式,建设一支高素质的广东高校宣传思想工作队伍。
2.子项目2:高校意识形态与网络理论舆情研究中心建设。
内容:落实省委文件要求,设立高校意识形态与网络理论舆情研究中心。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专题研讨,热点难点研究,培训交流、编制高质量研究报告、调研报告等。
3. 子项目3: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与研究中心建设。
内容:落实省委文件要求,设立高校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传播与研究中心。工作内容主要包括专项研究、培训交流、成果展示。
4. 子项目4:高校宣传思想工作品牌建设。
内容:组织全省高校优秀校报/网络评选活动,推广宣传思想工作品牌。
(四)中小学德育能力提升项目。
申报对象:教育厅或地级市教育局成立的中小学(中职学校)德育、心理健康工作业务支持机构(基地、中心、工作室、专家组织等)、省(市)教研机构、省属中小学校。
1.子项目1:中小学德育项目。
内容:组织开展省中小学名班主任和中小学名班主任工作室主持人专题培训和培养交流;组织全省教育行政部门德育管理干部培训交流;组织开展中小学德育研究课题/项目负责人培训、课题中期汇报会及成果展示活动。
2.子项目2:中职学校德育项目。
内容:组织全省中职学校德育专题研讨及队伍培训;组织中职学校德育科研管理和特色品牌培育与推广;组织实施中职学校德育课优质课建设和交流。
3. 子项目3:全国中职学校“文明风采”竞赛广东复赛。
内容:承办全国中职学校“文明风采”竞赛活动广东复赛组织工作,包含征文、演讲、微视频、摄影等6类赛项评审和总结交流展示活动。
4. 子项目4: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专项。
内容:举办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教师专业能力大赛;组织实施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研究项目培训和管理;组织开展全省中小学心理健康教育特色学校评选及品牌推广。
(五)2017年学校德育科研课题。
内容:包括广东省教育科学“十三五”规划德育专项研究项目、高校思想政治教育课题和中小学德育课题。
申报课题指南见附件1。
二、申报说明
(一)申报数量。
除2017年学校德育科研课题外,每个符合条件的单位可申报不超过3个子项目。
(二)申报要求。
除学校德育科研课题外,2017年省级学校德育资金项目均为面向全省开展工作、服务全省而不是在省以下区域或单个学校内开展德育研究和实践的项目。申报单位须具备有效整合全省优质德育资源的能力,能发挥专家的专业优势服务于全省学校德育研究和实践。
(三)项目金额。
2017年省级学校德育资金项目纳入财政专项资金项目库,根据年度预算安排实际确定补助项目和标准。
三、申报及审批程序
(一)申报程序。
1. 纸质文本申报。
由于以学院为单位限项(除学校德育科研课题外),请各单位科研秘书于2016年11月28日(星期一)将申报材料报送至社科处304,逾期不予受理。2017年学校德育科研课题按照附件1申报指南的要求报送申报书和信息表,其他项目需要提交附件2申报书一式2份和附件3省级学校德育资金项目申报一览表一式1份,同时将两个电子版(申报书必须为可编辑的PDF版本)发送至linyi@m.scnu.edu.cn。
(二)组织评审。省财政厅、省教育厅先进行形式审查。对通过形式审查的申报单位,按照“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组织专家对项目申报书进行评审,必要时进行实地审核,专家组根据评审原则和要求择优推荐项目承担单位和申报项目。
(三)项目公示。根据专家评审和推荐结果,由省教育厅、财政厅研究确定项目承担单位,并在省教育厅、省财政厅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四)下达资金。根据专家评审结果,省教育厅会同省财政厅提出2017年省级学校德育资金项目资金分配明细计划,并按规定呈批。根据审批结果,下达资金。
学校社科处联系人:林依,电话:020-85211099;省教育厅思政处联系人:汪芸,电话:020-37627818;省财政厅教科文处联系人:周微微,电话:020-83170552。
附件: