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有关单位:
为鼓励支持优秀公益性文学、艺术和社会科学作品的出版,进一步提高广州市宣传文化出版资金的科学管理水平和资助项目质量,根据国家有关法律法规,广州市委宣传部与市财政局于2012年重新修订并发布了《广州市宣传文化出版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穗宣通〔2012〕43号)。根据该《办法》第十条规定:“出版资金原则上每年接受一次申请,受理时间分别为每年的5月”。本年度广州市宣传文化出版资金资助的申报时间为2017年5月1日起至30日止,逾期不予受理。
请各申请人按照《广州市宣传文化出版资金使用管理办法》的要求申报。广州市宣传文化出版资金管理审核小组办公室设在广州市委宣传部理论处。
说明:申请该出版基金的作品需为研究广州市有关经济、社会、文化或历史等相关内容的著作,否则市委宣传部理论处将不予受理。
社科处联系人:林依,联系电话:8521109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