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次论文送审结果后续事项安排如下,请按时按要求完成:
1. 领取评审意见:请本次申请送审的同学于4月26-27日,上午9-11点、下午3-5点到学院研工办文科楼702室领回评审意见,可请人代领,双份评审意见均需复印后交给导师,本人务必第一时间亲自向导师汇报,与导师沟通如何进一步完善论文,鉴于国务院学位办将进行论文质量抽审,请各位同学务必认真修改。
2. 论文修改:根据评审意见以及导师意见,对论文进行进一步修改,完成答辩稿。答辩稿要求装订学校统一封面(4月26日-27日领取评审意见时同时领取答辩论文封面4份,其中3份打印、1份备用),题目先外文后中文,附上个人及导师信息,致谢部分补充完整,封面中的分类号不需填写、密级为公开,封里、封底不需要签名。答辩稿务必认真修改,以免答辩不及格。
3. 准备答辩:答辩包括个人陈述(约15分钟)、答辩委员提问(15分钟)。个人陈述需使用PPT,语言为外语(英语专业为英文、日语专业为日文、俄语专业为俄文)。个人陈述时,研究问题、研究设计、研究结论几个部分重点介绍;理论背景、文献综述只需介绍纲要,研究数据等细节的东西无需赘述。本次答辩初定于2023年5月10日(周三)至5月12日(周五)举行,答辩分组等具体安排请留意学院网站通知。
4. 参加本次答辩的同学请按要求提交以下材料,答辩具体时间地点将另行公布。
答辩材料 | 份数 | 要求 | |
①答辩论文 | 3本 | 答辩稿须装订封面。题目先外文后中文,附上个人及导师信息,将致谢部分补充完整,封面中的分类号不需填写、密级为公开,封里、封底不需要签名。 | 5月5日(周五)上午9-11点,下午3-5点提交至文科楼702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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②学位申请书 | 2份 | 按照附件中《学位申请书填写指南》填写 | |
③答辩委员成员审核表 | 1份 | 根据答辩分组安排按《填写说明》填好各项信息 | |
④答辩委员表决票 | 4份 | 填写个人信息、答辩时间后再打印 | |
⑤在职教育硕士(17级之前)提交蓝底照片 | 3张 | 大一寸免冠蓝底相片 3 张(相片纸,不能用一般纸张打印),与学位申请书第一页彩色照片一致, 每张背面用圆珠笔写专业、姓名。 |
附:评审结果数字代表等级,具体如下:
1.本论文已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可以参加答辩。
2.本论文基本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修改后可参加答辩。
3.本论文基本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但需根据修改意见进一步修改,建议修改后再次送审,暂缓答辩。
4.本论文没有达到硕士学位论文水平要求,不能进行答辩。
特别说明:
根据《华南师范大学博士、硕士学位授予工作细则》(华师〔2020〕14号)对于学位论文评审结果的规定:
全部评阅人同意答辩的(两份评阅书等级均为1或2),申请人可以进行论文答辩。
如果有 1 名评阅人不同意答辩(其中一份评阅书结果等级为3或4),申请人应在导师指导下,针对评阅人所提出的问题对论文进行认真修改,修改期不少于3个月,本次学位申请中止。如申请人对评阅结果不服,可填写《论文评审结果申诉意见表.doc》并于2023年4月27日上午9-10点提交至研工办(文科楼702室),经导师、指导组及学位评定分委员会认可同意,可申请再匿名送审 1 份论文。
申诉再送审如通过,可以进行学位论文答辩,答辩时须对不同意答辩的评阅意见作出书面申辩说明,并提交答辩委员会讨论与审议。因重新送审而导致不能按时参加答辩的,其答辩事宜顺延至下次学位申请期间进行。申诉再送审如不通过,则不能参与本次答辩,论文必须修改,修改期不少于3个月,本次学位申请中止。
如有2名或以上评阅人不同意答辩(两份评阅书结果等级均为3或4),则不能答辩。论文必须修改,修改期不少于3个月,本次学位申请中止。
文件下载:
2023年夏季硕士学位论文送审结果领取通知(全日制、在职、非全日制).pdf